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近日,黑龙江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杜尔伯特农商行”)持续发生于2017至2019年间,内部客户经理挪用客户还款资金,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的一段严重违规事实,被监管方与司法机构共同披露出来。同时,由于对本次风险事件的瞒报,该行行长被处警告。

 

9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由大庆银保监分局做出的三张罚单(包括个人)。除了杜尔伯特农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客户还款资金被员工挪用”被罚40万元外,职员王彬因“挪用客户还贷资金”被禁业5年。

 

同时,另一张个人罚单的处罚对象赵井权,则是该行行长。2016年12月30日,原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公示《关于同意黑龙江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据其显示,赵井权担任杜尔伯特农商行行长,同时任职该行董事。目前,在银保监会官网没有关于赵井权职务更新的信息。赵井权本次也因“瞒报杜尔伯特农商行案件风险事件”被处以警告。

 

事实上,本次一起发布的三张罚单,也是杜尔伯特农商行自2017年1月5日成立以来,第二次被监管方公开行政处罚。两年前,即2018年7月13日,原银监会官网发布了一张杜尔伯特农商行的“巨额”罚单。因存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事实,杜尔伯特农商行收到原大庆银监分局开出的金额为700万元的大罚单。

 

关于涉及本次职员禁业处罚的违规情况具体细节,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庭审记录。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王彬挪用资金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于3月24日进行了公开披露。


 

杜尔伯特农商行敖林西伯支行行长作证人在法庭上证明,王彬系该行正式职工,任职客户经理,负责管理四家子村和永发村的信贷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彬在担任杜尔伯特农商行敖林西伯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先后为王某1、谷某、李某、郑某、崔某等17人办理贷款后,利用职务之便,将此17人交给王彬的用于偿还该行贷款、共计人民币38.49万元(384,935.98元)的钱款挪用。

 

被告人王彬于2019年6月26日投案自首,并对指控均当庭供认,不辩解。关于挪用钱款主要用途,被告人王彬承认主要用于偿还其个人欠款和日常消费支出。“这些钱都被我挪用自己花了”,被告人王彬当庭陈述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彬作为农商行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8.49万元(384935.98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被告人王彬积极偿还等表现,因此,法院判处被告人王彬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企查查显示,杜尔伯特农商行注册资本为3亿元,该行第一大股东为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00%;而第二大股东并列为三家,分别是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勤华瑞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润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三者持股比例均为10.00%。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