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被称为“陕西反杀案”的王浪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陕西省高院认为,王浪犯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12月,王浪在一酒吧被喝过酒的李某挑衅。李某推搡王浪,并两次递酒瓶给王浪让其砸他。王浪举起酒瓶反击,李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8年6月,咸阳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王浪家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0日,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