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昆鹏)11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建三江法院获悉,遭“继母”虐打女童于某茜一方已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继母”曲某某及生父于某龙相关财产,保全财产总价值共计43.35万元。法院认为,于某茜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于某茜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建三江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显示,于某茜一方于5月4日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继母”曲某某名下房屋、177亩土地承包合同及奥迪轿车,查封生父于某龙开设的两所武馆及馆内财产,冻结其未结工资款约3500元,保全财产总价值共计43.35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于某茜一方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于某茜已经出院。

 

新京报此前报道,4月23日,于某茜在随身穿的纸尿裤大便,引起“继母”曲某某不满,遭其虐打致重伤二级。此前,曲某某为发泄不满曾屡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头发向墙上撞等方式伤害女童。于某茜生父于某龙也曾用手、数据线、笤帚对其进行殴打。5月5日,曲某某和于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女童罪被检方批捕。

 

6月10日,于某茜出院,其被虐打的伤口有所恢复。9月22日,于某茜表姐发文称,茜茜还在康复中。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