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蔡国华多项罪名成立,法院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缓刑期满转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检察机关指控蔡国华涉五项罪名,涉案金额103亿元,任职期间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