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11月1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西安奔驰女车主百万代言违约案一审已于16日进行宣判,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定,驳回原告、被告双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原告方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下称铁道学校)与西安奔驰女车主薛春艳签订的合作协议有效。因学校未给薛春艳支付费用且提供的证据不足,因此索赔364万余元的诉求不予支持。薛春艳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方提供虚假资料让其宣传且利用其恶意炒作,薛春艳反诉要求学校赔偿100万元损失等诉求,也被法院驳回。

 

11月17日,铁道学校的代表陈天哲告诉新京报记者,学校将向西安市中级法院进行上诉。


西安奔驰女车主薛春艳(左)与学校方委托人陈天哲合影。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6月,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邀请西安奔驰女车主薛春艳以直播形式帮助招生宣传,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显示,学校方支付薛女士推广费用100万元(税后),按12个月平均付给薛女士。陈天哲称,协议签署后,薛女士未履行合约。随后学校方将薛女士诉至法庭,索赔364万余元。

 

5月20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百万代言违约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女车主本人未出现,由律师代为出庭。庭审焦点围绕协议是否有效、学校是否有办学资质等问题展开,未当庭宣判。

 

 

编辑 刘倩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