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新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中,有10批次蜂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3批次“雪恋花”蜂蜜检出禁用物质诺氟沙星,另有“景卉”、“羌源富民”、“蜜相蜂”等多品牌蜂蜜被检出甲硝唑等农药残留。

 

抽检公告显示,标称甘肃省山丹县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雪恋花”油菜蜜(1kg/瓶 2020/5/1)、“雪恋花”洋槐蜜(1kg/瓶 2020/5/1)、“雪恋花”山花蜜(1kg/瓶  2020/5/1)分别检出诺氟沙星3.8μg/kg、2.7μg/kg、36μg/kg。另有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枣花蜂蜜(1.5kg/瓶 2020/5/5)、标称甘肃省左家林场陇林山野菜加工厂生产的狼牙蜜(500g/瓶、2020/5/3)、标称宕昌县兴昌蜂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羌源富民”甘肃宕昌党参蜜(500g/瓶 2020/3/15),分别检出诺氟沙星43μg/kg、3μg/kg、17μg/kg。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菌药,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原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禁止在动物性食品中使用诺氟沙星。

 

此外,标称甘肃省两当秦南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蜜相蜂”狼牙刺花蜜(500g/瓶2020/6/16)、标称甘肃省左家林场陇林山野菜加工厂生产的“小隴山”牌狼牙蜜(250g/瓶 2020/7/17)分别检出甲硝唑560μg/kg、4000μg/kg。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原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使用甲硝唑。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