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控股70%的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石化)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拟以债务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远大石化拟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远大石化目前已经资不抵债,考虑破产清算过程中将要发生的清算费用及资产变现率等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远大石化的应收款项预计将无法收回,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1.09 亿元。上述影响数据为初步预计数,实际影响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远大石化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远大控股曾公告称,2018年10月17日,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通知,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因操纵期货市场案被移送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远大物产未作为被告单位被移送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远大控股2018年4月12日发布了《重大风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称,远大物产接到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告知远大物产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


作为远大控股核心经营主体的远大物产,在从期货市场赚取十亿级收益后,2017年远大控股就已经公告,其被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调查。2017年9月25日,远大控股发布公告,近日,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已将5.6亿元扣押款划至有关部门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