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张延昆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



张延昆此前职务为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本月中旬,张延昆还以上述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据经济日报报道,11月12日,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市委副秘书长张铁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冀岩等一行,至物美玉蜓桥店进行冷链追溯平台推广活动调研,同时检查防疫防控工作。


据公开简历,张延昆1963年1月生,河南方城人,1985年4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张延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助理调研员,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正处级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怀柔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怀柔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副区长、代区长、区长,顺义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