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11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 04 民特 661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本公司的请求撤销(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31号裁决的申请。


公告称,本次仲裁结果的执行可能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7100.38万元人民币,具体影

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本公司请求

撤销仲裁裁决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