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12月4日,民政部举行社会事务有关工作新闻通气会,就离婚冷静期的程序、是否不利于保护被家暴者等焦点问题进行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民政部出台《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作出了相应调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作出一系列调整,最为受关注的,当属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第1077条);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民法典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胁迫婚姻请求撤销。离婚申请由办证机关和人民法院都能提起申请的“双规制”,改为当事人只能去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的“单规制”。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解释,这么规定主要是考虑婚姻登记机关在以往的婚姻登记实践当中对胁迫离婚的情形,既不具备辨别、认定、识别的能力,也不具备这样的手段,人民法院恰恰能够弥补婚姻登记这方面的不足。

 

此外,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关于《通知》与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关系问题,王金华介绍,目前,民政部已经启动了《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工作,《通知》的主要内容已经纳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稿)》之中。鉴于《通知》仅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待《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时,民政部会将《通知》内容一并吸收。

 

释疑一:离婚登记程序有哪些变化?

 

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申请,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即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查,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登记(发证),即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释疑二:30天“冷静期”如何计算?

 

根据《民法典》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通知》将离婚登记程序相应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实际由过去的四个步骤增加了一个步骤,就是离婚冷静期。

 

那么这30天如何来算呢?就是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

 

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并且期间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相当于双方未达成共识,则双方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或选择两人继续一起生活。

 

针对这一过程序的调整,《通知》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相关要件方面没有本质的变化,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王金华表示。

 

释疑三:申请离婚是否需提交离婚协议?

 

王金华介绍,申请离婚时并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

 

按照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已载明“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申请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且在离婚冷静期及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处置意见还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也会带来协议内容的变化。

 

同时,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需要与离婚登记办结时间一致,离婚协议提交的早晚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因此,为方便当事人,简化离婚登记手续,优化离婚登记流程,《通知》不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申请阶段提交离婚协议,而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提交离婚协议文本即可。

 

释疑四:冷静期是否不利于被家暴者?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不少人认为可能给被家暴者摆脱困境带来更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王金华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陈思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