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人脸识别第一案”当事人郭兵处获悉,杭州中院已于11日受理其上诉案件,二审将于12月29日开庭。11月20日,富阳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1038元并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因部分请求未获法院支持,郭兵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郭兵就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人脸识别相关店堂告示、短信通知内容属于不公平、不合理规定,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等为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