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据扬州电视台报道,男子小顾是一家陶瓷店的设计师。12月5日下午4时许,他从一楼陶瓷店走到二楼上厕所时突然倒下。120急救人员赶到时,他已停止呼吸。8日,小顾家属向陶瓷店老板提出160万元的赔偿,但遭到拒绝。其委托律师表示,小顾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且厕所不在工作区域,难以认定为工伤。那么,不签劳动合同就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吗?小顾之死又是否能被界定为工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