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放宽落户限制“再下一城”。苏州市近日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创新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放宽放开落户限制,是这几年城镇化工作的一条重要主线。近期,就有广州、福州、青岛等多座城市对落户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比较来看,苏州这次的户籍新政,主要突破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特大城市租房落户上取得新进展。这方面其实并不乏制度要求。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但就现实来看,这个领域的实际进展并不大。而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此一背景下,作为特大城市的苏州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落户政策,这无疑意味着“租房可落户”在实践中迈出重要一步,不乏风向标意义。


第二个突破,则是探索居住年限、社保、户籍等方面的准入年限互认。跨区域的户籍互认实践,此前已有先例。比如今年上半年,宁波和舟山就开启户籍同城化改革。但是,像苏州这样的特大城市也实施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这在全国尚属罕见,具有相当的示范性。


今年4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在这个方面,苏州应该说在实践上走在了前面。


当然,之所以是苏州“吃螃蟹”,这本身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有关,另外也与这一区域在人口流动、产业协作、基础设施联通等方面所积累的基础有关。比如,此前就有“长三角一体化,先看苏锡常”的说法。因此,苏州探索落户相关指标互认,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大势所趋。


长三角的城镇化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苏州率先在都市圈破壁方面取得突破,也将为其他都市圈的一体化发展树立正面榜样。


降低落户门槛,不仅有利于人口流动和引才,而且有助于都市圈内部各种发展要素配置更好地顺应市场规律,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尤其是在当前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各大都市圈加快破除户籍等发展壁垒更具有特别的意义。其在建设统一开放市场、挖掘规模市场优势、扩大内需等方面的助益,将为整个经济发展提供更强的内生动力。


全面放开300万人口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推动以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内部的户籍准入年限互认,本质上都是破除阻碍发展要素正常流动的障碍。随着户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下一阶段都市圈内部的户籍破壁,或将成为重点,这也意味着都市圈发展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吴振(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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