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在央行本月中旬规范现金使用后,12月23日,央行营管部对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出罚单,4家公司均因拒收现金被处以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北京空港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北京乐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因拒收现金被处以警告,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日期就是12月23日。

这距离央行发文规范现金使用仅过去了约一周。12月15日,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下称“第18号公告”),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并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类收费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对自助服务机具厂商提出兼容性要求。

事实上,在2018年的第10号公告中,央行就曾明确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等。当年年末,央行通报称,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共处理拒收现金行为602起,经约谈、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558起已全部整改到位,44起正在处理过程中。

“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在15日的吹风会上,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对现金收付环境又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

央行提示,如果遇到拒收现金行为,保留证据很重要。“我们只要收到线索,每一个都会去核查,只要属实的,我们肯定会处置。”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