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陕西咸阳出台市区共享自行车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即日起,已进入市场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由运营企业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完毕。方案称,近年来共享单车无序投放等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并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