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近年人民币国际使用取得明显进展,我国跨境收付已有超1/3是使用人民币。1月4日,央行、国资委、商务部、国家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通知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二是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三是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四是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五是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在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使用,包括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在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方面,通知提出,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


去年9月,六部门曾就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发布征求意见稿;11月,央行、国资委联合举办座谈会。会上,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十四五”规划建议“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下,将提高人民币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领域使用的便利化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将很快出台。


近年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人民币国际使用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人民币已是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人民币跨境收付占中国本外币跨境收付的比例超过1/3。从全球看,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和官方外汇储备货币。


人民币跨境使用整体改善了我国营商环境,境内外市场主体得到了实惠。通过使用人民币,进出口企业减少了汇率风险,节约了汇兑成本;市场参与者实现了资产多元化配置,拓宽了投融资渠道。而且,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更加便利,节省了企业“脚底成本”。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环境,提高人民币跨境及离岸清算效率。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