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1月5日,深交所向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联行”)发出关注函,要求世联行出售世联集房股权的同时又受让世联集房43家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明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需说明为何出售世联集房,又受让43家子公司股权


据悉,世联行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世联集房”)、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燕智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作价5.3亿元向华燕智辉转让完成资产重组后的世联集房100%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

 

世联行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横琴创新”)拟与华燕智辉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珠海横琴华琴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承接华燕智辉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的主体,大横琴创新认缴前述主体49.5%的出资份额。

 

前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世联行拟作价约2.19亿元受让世联集房控制下的43家子公司股权,其中杭州三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三箭”)100%股权作价约1.81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世联行结合目前世联集房43家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长租公寓业务的运行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情况,说明出售世联集房股权的同时又受让世联集房43家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补充说明杭州三箭的定价依据、作价的公允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明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关注函提到,世联集房作为世联行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已投入金额为3.53亿元,剩余募集资金为5.45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世联行自查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此外,深交所还要求世联行结合交易对手方的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付款安排等说明其履约能力,转让款收回风险,以及世联行拟采取的收款保障措施。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世联行与世联集房的业务往来余额为3970.53万元。深交所要求世联行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形成时间、账龄、交易内容等,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发生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世联行测算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合并净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约为6500万元至7500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世联行说明本次投资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确认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