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1月7日,济民药业公告,由于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董事长李丽莎等相关人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0年12月26日,济民药业披露《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与美国RTI公司签订《生产协议第二次修订案》,涉及9亿支安全注射针(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产品,总金额约为5.4亿元”、“自2021年1月1日起30个月内,将安全注射针(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单价提高0.005美元/支,直至RTI采购达到9亿支上述相关产品”。浙江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2020年4月,济民药业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与美国RTI公司签订《生产协议第一次修订案》,对RTI出售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单价降低0.005美元/支,这一降价信息并未披露。


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济民药业董事长李丽莎、总裁田云飞、董事会秘书张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济民药业于1月3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