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谢莲 实习生 李卓尔)据NHK报道,当地时间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韩国12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赔偿1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约合60万元人民币)。对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表示“极其遗憾、无法绝对接受”。


2013年,韩国12位“慰安妇”受害者以“遭受反人类的犯罪行为和精神上的痛苦”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调解申请,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共12亿韩元。去年4月,该诉讼开始审理,但是日本政府以国际法的“主权免除”原则为由并未出席审判。今年1月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主权免除原则不适用”的判断。


对于韩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在1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中表示,“极其遗憾、无法绝对接受、极其强烈抗议”,并强调基于国际法的“主权免除”原则,“日本政府已屡次表明驳回诉讼的立场”。


1月8日上午,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会见韩国驻日本大使,并对判决表示抗议。对此,韩国驻日本大使表示,“我们会努力在不影响日韩关系的同时解决问题。”


目前,提起诉讼的12位韩国“慰安妇”受害者中,仅有5人在世。


新京报记者 谢莲 实习生 李卓尔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