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1月20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研学征求意见稿”),从规范组织管理、提升教育实效、确保活动安全等方面,对研学旅行做出规范。其中,研学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研学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1年1月22日,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具名提出意见建议。

 

原则上小学不出京、中学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

 

研学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区要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管理职责,指导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同时,各区要建立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研制区级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区域内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各学校要将研学旅行活动纳入学校学年工作计划,在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前,向区教委提交组织方案、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报所属区教委审核备案。

 

研学旅行活动前,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

 

记者了解到,研学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以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

 

其中,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的,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应选择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旅行服务机构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

 

同时,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目的、时间安排、出行线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应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研学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费用要公开

 

“不得将学生参加出京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研学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同时,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此外,针对研学费用问题,研学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区加强和规范研学旅行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向家长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任何利益。

 

完善研学旅行课程,避免“只旅不学”

 

研学旅行课程设置一直是家长关注的重点,如何才能让孩子们在研学旅行中真正“游有所研”“旅有所学”?

 

研学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提升教育实效,各学校要积极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研制研学旅行的教案学案。同时,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


学校直接购买承办方研学旅行产品的,应要求承办方根据学校需求,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书》,明确教育目标、活动内容、课程设置方案和具体行程安排。要求承办方提供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学习和旅行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探索依托“双师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此外,在确保活动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研学旅行活动一般应由校级领导带队,配齐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活动前,学校要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活动中采取适宜的学生管理模式,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学校要加强应急管理,明确学生生病或受伤等应急情况处理流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