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月22日下午审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据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这次修订有很多亮点,最大的亮点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比如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规定;增加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规定,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到行政处罚法中;适当扩大行政处罚设定权限。


袁杰称,现行的行政处罚法是1996年制定的,此后进行了两次小的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改革成果,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法修改工作,将行政处罚法修改列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制工作委员会2018年启动了相关工作,2019年10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0年6月将行政处罚法提请一审,2020年10月二次审议,2021年1月三审并通过。


“修订行政处罚法一个最重要的背景,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改革行政执法领域的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


袁杰介绍,此次修订还完善了行刑衔接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发展,对非现场执法进一步规范,同时方便当事人。这些都在法律中做了制度安排。


新京报记者 何强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