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在《中国外汇》发表的文章中提到: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有序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规范基金募集、汇兑及投资管理,简化外汇登记操作,完善基金事中、事后监测和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