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制止浪费行为的重要践行者,餐饮行业急需制度来撑腰。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据报道,这几天,北京丰台区某餐厅服务员因制止顾客餐饮浪费反被指责,引发持续热议。网友纷纷表示,要以餐饮浪费为耻,为光盘行动撑腰。2月21日,丰台区青联委员、丰台区餐饮住宿服务行业协会会长穆慧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餐厅没有做错,不应为浪费者免单。


尽管个别网友对餐厅服务员三番五次劝导顾客“不是提醒是骚扰”,产生了质疑论调,但舆论总体对餐厅服务员持认同态度。当事餐厅为受委屈的服务员颁发“安慰奖”,也体现了其对这件事的态度。而服务员多次劝阻顾客不要过度点菜,体现出餐饮行业作为制止浪费行为的重要践行者,正在发挥应有的作用。


然而,餐厅给这两位“浪费”顾客“免单”,理由是“顾客在店里用餐时发生了不愉快的情况”,社会各界包括舆论,对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并不认同。服务员不卑不亢,餐厅没有理亏,为何要给造成浪费的人“免单”?无怪乎,当地餐饮协会会长也不认同餐厅“免单”的做法。


餐厅“委曲求全”,暴露出餐饮行业在制止顾客浪费时的尴尬角色。因为没有执法资格,对于顾客浪费,餐厅只能用温和的态度,来提示、劝导,而不能采取硬性措施。若遇到任性的消费者,自然难以发挥应有的劝导效果,甚至考虑到自身经营,和气生财,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事实上,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将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明确为文明行为,并同时规定,对于违反者,经营管理单位有权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制止无效,则可拒绝提供服务或将其劝离,并可视情况不退还或部分退还已支付费用。


就此来看,当事餐厅服务员对顾客浪费行为的劝阻,也有理有据,并无不妥。而冲突发生后,餐厅主动为“浪费”顾客免单以“息事宁人”,也颇有些“委屈”。


不仅如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完成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其中的第七条也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这就提醒,针对可能存在的顾客浪费且不听餐厅劝告的情形,相关执法机制也要跟进。比如,类似冲突发生后,可由餐饮企业提供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提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总之,只有将法律落实到具体执法的细枝末节中,制止浪费才不会只停留在法律条文上。

□吴睿鸫(职员)

编辑:何睿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