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 实习生 谢婧雯)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两男子因使用爆竹炸6条河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22日,丹口镇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时间为2月14日,事发河道属于长江流域,目前处于禁渔期,当地已设置有禁渔的提醒标识。


涉案男子现场指认。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苗乡城步 ” 


两男子炸6条小鱼被取保

 

120日,微信公众号“苗乡城步”发布一篇题为《城步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文章,文末注明来源:城步森林公安局。

 

上述文章称,214日,犯罪嫌疑人兰某、蒋某为解馋,在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太平村河道内,使用大型爆竹点燃后丢入河道中爆炸,将鱼震死或震晕后用网兜捞上来,二人通过此方式共捕捞到野生河鱼6条。兰某、蒋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文中提到,兰某、蒋某的行为违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之规定,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兰某、蒋某被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配图显示,一名男子蹲在地上,用手指认6条手指大小的小鱼,1个爆竹和半截爆竹壳。

 

事发河道目前处于禁渔期

 

2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上述文章已被发布者删除。

 

丹口镇人民政府一苏姓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214日,丹口镇太平村确有两男子用爆竹炸鱼被抓,城步县森林公安局已对其进行处理。事发河道属于长江流域,目前处于禁渔期,当地已设置有禁渔的提醒标识,非法捕捞将会受到惩处。

 

邵阳市城步县森林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确有此事,目前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稍后将在官方平台发布通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11日开始,长江重点水域十年全面禁捕正式开启。

 

律师:

鱼的经济价值需专业部门鉴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介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许浩补充道,根据相关法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的。

 

“这六条鱼的重量可能不符合上述要求,但是其经济价值需要专业部门去鉴定。”许浩说。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其捕鱼数量甚少,危害性微乎其微,其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由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