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2月22日,中房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8日、2月19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显示,中房股份于2020年11月30日签订了出售新疆兵团大厦裙楼投资性房地产的合同,出售共计950平方米投资性房地产,转让价格共计1109.6万元。该事项已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并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除此事项外,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房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呼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称,该公司及呼健不存在涉及中房股份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中房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及呼健近期不存在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情况。


公告还披露,经中房股份自查,未发现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等情况。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继续推进过程中,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