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2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浙江市监管局官网了解到,舟山市山江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山江水食品公司”)因一批次Σ鱼片(香烤鳗鱼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被处罚款3.46万元。

 

因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抽检中,大连海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江水食品公司生产的Σ鱼片(香烤鳗鱼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020年11月13日,舟山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向山江水食品公司送达不合格报告,并对该批不合格产品的剩余库存情况进行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180公斤,均已销售完毕,企业当时已启动召回程序。舟山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对当事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2月24日,浙江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处置情况通告显示,山江水食品公司在采购生产原料时未进行进货查验及检测,且使用原料为半成品鳗鱼片与标签不符,其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舟山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食品6000包,没收违法所得2250元,处罚款34640元,合计罚没款36890元”的处罚。

 

对于网店处置结果,浙江市场监管局表示,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