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力帆2月26日发布公告,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改善了公司经营状况,增强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此,公司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根据相关通知中有关新老《股票上市规则》的过渡期安排,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ST力帆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8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