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规编印个人调研和讲话文集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西昌市委巡察工作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对西昌市“3.30”火灾有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俊(资料图)


李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俊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八届凉山州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凉山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述通报中提到的西昌市“3.30”火灾,发生于去年3月30日15时35分许,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发生森林火灾,致使参与火灾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这起森林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3047.780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31.12万元。


调查组调查发现,凉山州及西昌市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未能根本树立,责任落实有空档,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不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滞后,标本兼治的措施落实不力。尤其是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处置初期不规范,因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应对乏力,个别干部失职、失责,特别是指令传达不及时、不准确、不顺畅,致使火灾扑救统筹协调不到位,加之灭火直升飞机因特殊天气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缺乏专家研判、火情不明的情况下贸然组织扑救,以致发生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的惨痛事件。


去年9月1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他落马1个月前,西昌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免去李俊同志中共西昌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俊同志另有任用。


据官方简历,李俊生于1968年11月,早期曾在四川省广元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调至四川省委组织部,曾任组织二处副处长。2004年,李俊调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2年后同时担任州委办公室主任。


2006年,李俊出任西昌市市长,任职7年,2013年出任西昌市委书记,先后主政西昌长达14年。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就在李俊被宣布免职2天前,他的“老同事”落马。


去年8月10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贺雪梅生于1970年6月,曾长期在西昌市工作。早期在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历任校团委副书记,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等职。


2002年,贺雪梅任西昌市副市长,任职不到一年,同年11月任西昌市委常委,次年1月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8个月后,2003年9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12月卸任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2006年,李俊调任西昌市市长。当时,贺雪梅担任西昌市委副书记,两人在一个班子中共事2年。


2008年12月,贺雪梅调任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局长。2015年调任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任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局长,至去年8月被查。


今年2月,贺雪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贺雪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恣意妄为,利用其亲属的权力和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为他人在项目承建和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贺雪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贺雪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俊简历


李俊,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至1995年8月,在广元市公路局剑阁养路段工作;


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广元市委组织部工作;


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广元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广元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


2003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副处长;


2004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副处长、凉山州委副秘书长;


2004年8月至2006年1月,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


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


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年4月至2020年7月,任西昌市委书记;


2020年7月,在西昌市委办公室工作。


2020年9月被查。


贺雪梅简历


贺雪梅,女,汉族,1970年6月生,湖北崇阳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2年3月,在西昌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工作;


1992年3月至1996年6月,任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部干事;


1996年6月至1997年12月,任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物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7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


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02年3月至2002年11月,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长;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西昌市委常委;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西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西昌市委副书记;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凉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


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凉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9年2月,任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8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