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与姜宇星碰撞瞬间。


新京报讯 北京时间3月3日,CBA发布公告称山西男篮申诉成功,取消富兰克林在第40轮对阵吉林时所领到的违体犯规判罚。


3月2日,吉林与山西的比赛进行至第一节还剩3分59秒结束时,山西队11号贾马尔·富兰克林运球突破上篮,其左臂与九台农商银行队13号姜宇星面部发生接触后,姜宇星掩面倒地,裁判员未进行宣判。


随后裁判员依据“突发情况”立即申请使用了即时回放系统回看贾马尔·富兰克林与姜宇星的这次接触是否构成违体犯规。通过回看,裁判员认为11号贾马尔·富兰克林的动作符合C1条款的违体犯规。


赛后,山西队11号贾马尔·富兰克林对此次判罚提出申诉。CBA联盟裁判办公室组织专家复议组审核,经专家复议组认定,贾马尔·富兰克林突破上篮的动作属于在其圆柱体范围起跳,肘部与对方面部发生的接触,属于合法的篮球技术动作,这种动作并不构成违体犯规,临场裁判员通过即时回放系统回看后宣判贾马尔·富兰克林的违体犯规不正确,贾马尔·富兰克林申诉成功。


编辑 王希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