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蔡慧永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还任命李艳红、薛峰为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蔡慧永,男,196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1991年7月分配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并曾任丰台法院经济一庭副庭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院长等职。2006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市丰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2009年12月至今任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2月,任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2016年12月,任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2019年3月,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