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北京的一草一木有了“当家人”。记者今天(3月29日)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北京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形成。


《意见》明确,村(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林长体系分为市、区、乡、村四级


随着造林绿化建设不断推进,北京森林覆盖率已达44.4%,森林蓄积量达2520万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8.9%。林长制的实施,将强化领导干部生态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实现首都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的长远发展。


《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市总林长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区级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林长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2025年,全市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而到2035年,林长制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园林绿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首都绿色生态空间保持稳定,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效益显著提高。


乡镇(街道)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林长制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意见》要求,全市将建立“市统筹、区主责、乡镇(街道)运行、村(社区)落实”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并建立完善调度、巡查、部门协调等相关制度。市、区总林长和林长每年至少进行1次调度,市、区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北京推行林长制,京华大地上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有了“当家人”。《意见》要求,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责任到人,确保逐地逐片、一林一园落实管理主体,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林长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意见》还明确,各级林长不但要把森林绿地管好,还要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湿地、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等一切园林绿化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其中,湿地保护还将与全市河湖长制责任区域全面对接,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的资源监管。

 

各级林长还要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宜林荒山造林和留白增绿等重点工程,进一步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各级林长要逐级签订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重要指标将被纳入首都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而林长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全市还将设立林长制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北京果树种植面积达200万亩,集体林地有1480多万亩,是京郊农民绿岗就业和生态增收的重要载体。各级林长可以结合区域特色,深入挖掘森林资源的多种潜力,盘活绿色资产。全市还将充分利用现有生态林管护政策,全面实行村(社区)级林长、林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末端管护模式,夯实管护责任“最后一公里”。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