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3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公开发布。根据实施办法,该省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分值将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也将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该高考加分改革政策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

 

少数民族考生按区域加分

 

根据实施办法,贵州省实施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共有5项。

 

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了调整。

 

实施办法规定,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类区域加5分、二类区域加10分、三类区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类区域不加分、二类区域加5分、三类区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类区域均不加分,三类区域保留5分加分。

 

其中,“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贵州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

 

地方性加分项目将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

 

目前,贵州省共有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针对这些考生的加分,实施办法表示将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

 

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项目,从2022年起,该项目加分分值由10分降低为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照顾。

 

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由原来的10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以后取消加分。获得市州、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由原来的5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以后取消该项目加分。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表示,严厉打击考生加分资格申报中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