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畅)4月9日,记者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目前,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福建、新疆、北京等10个省(区、市)已在全域推行林长制,其中有9个省(区、市)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挂帅”,其他省(区、市)也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争取到今年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


为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国家林草局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等主要指标,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主要任务。


国家林草局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林长制工作机构,抓紧研究起草工作方案,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和重大事项,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已经推行林长制的地区,要在总结提升、规范完善上下工夫。各级林长办要当好党委、政府和林长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好日常工作。要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差异化、动态化、科学化考评体系,不搞“一刀切”。


新京报记者 张畅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