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4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明确,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表示,为了固化北京统一呼叫号码和统一指挥调度的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全市急救服务效能,建议将“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纳入条例总则,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鉴于条例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定义是“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属开放性表述,并没有排除政府举办之外的其他主体在条例规定的“四统一”的原则下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没有必要再在条例中对红十字会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单独予以规定,条例中关于红十字会“救护、救助、救灾”的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条例不必再做重复规范,建议删去相关表述。


记者了解到,经过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连续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推进,北京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和统一指挥调度有了突破性进展,院内急诊预检分诊分级逐步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等工作相继启动。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