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最高检将加快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突出办理全国性、有影响力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11个案例涉及快递、医院等机构泄露信息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业态、新生活,在带来商机和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监管和维权的困难。“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了每个人的烦恼和不安。将于4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4月22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1例。在典型案例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余杭区检察院发现该公司开发的音乐视频教学类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该公司自愿对APP进行全面整改,删除违法违规收集、储存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对该APP后续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代表评估,通过合规检测后才允许其重新上架。

 

据介绍,在最高检发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个人信息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涉及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等问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通过技术软件、物业服务等不同手段非法获取并交易个人信息问题,除了依法打击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还将网络运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持续跟进监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其中有19个省份明确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新领域,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供给不足、调查核实手段欠缺、公益损害认定难修复难等问题。

 

胡卫列介绍,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起诉条件、诉讼请求等实体和程序规定尚未规范,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和起诉案件受理环节容易产生分歧。同时,个人信息侵权违法行为多数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相关联,呈现跨区划、匿名化、涉众型、全链条等特点,检察机关发现、收集、固定、研判、鉴定相关电子证据,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调查核实手段。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侵害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失难以量化,损害赔偿认定缺乏统一规范的评估鉴定方法和标准。

 

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契机,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立法机关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研究提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分设民事公益诉讼条款和行政公益诉讼条款的立法建议。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快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采取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自办案件,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方式,统筹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突出办理全国性、有影响力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斩断个人信息侵权与电信网络诈骗之间的利益链条。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