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薛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4月26日发布消息称,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来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要求海南椰岛从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



根据公告,上交所指出海南椰岛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月4日届满,但公司至今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需要补充披露迟至今日未能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原因;同时根据年报显示,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所持股份存在99.99%被质押、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需要补充披露公司控制权是否可能发生变化,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权状态。


经营情况方面,上交所基于海南椰岛酒类业务毛利率增幅较大的情况,要求企业披露主要产品及市场环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而2020年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的营收及净利润波动较大,需要披露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两年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上交所还指出,2020年度海南椰岛管理费用5881.47万元,同比减少42.98%,主要是代理权摊销、装修改良摊销、人工成本和存货损失减少所致。需要说明代理权及装修费具体摊销方法、摊销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人工成本及存货损失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另外对于营收大幅增长,广告费用却大幅减少,也需要说明合理性。


另外,年报中显示,海南椰岛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54亿元,其中海南新大慧热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有不同程度亏损,但公司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因此上交所认为,海南椰岛需要披露主要联营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如有亏损,说明亏损原因以及是否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上交所要求海南椰岛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截至4月26日下午收盘时,海南椰岛每股股价为11.94元,当日下跌4.1%,总市值为53.52亿元。


新京报记者 薛晨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