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300332.SZ)业绩复苏的同时大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月3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天壕环境已完成披露2020年年报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为3.52亿元,同比下降7.87%,归母净利润同比扭亏,实现净利润约为785.36万元,扣非后归母净亏损约为1244.58万元,同比收窄。


同时,天壕环境发布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年共计提减值准备约8403.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约302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宁夏节能宁投新华发电有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分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元华分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分公司的资产根据可回收金额重新估值所致。


记者注意到,其中宁夏节能新华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投新华”)就在今年一季度已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


宁投新华被发限制消费令


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显示,1月27日,宁投新华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限制消费令。该限消令显示,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立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而宁投新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021年3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宁投新华上述官司的一审判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6)宁05民初87号。2012年11月,原告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公司”)与宁投新华签订了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5620万元。2013年竣工运行后虽然双方确认通过性能考核,2015年双方又针对工程遗留问题签订会议纪要,明确工程尾款支付时间。


判决书显示,作为被告的宁投新华欠下561.8万元工程款未予支付,扣除原告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后,欠款为507.34万元。法院判决宁投新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款,判决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


2018年10月25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定书(2018)宁05执113号,冻结、划拨宁投新华银行存款497.867万元及相应利息的银行存款,以及其应承担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11月29日,法院对宁投新华下发限消令。


同年12月2日,法院发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宁投新华已停产。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平台进行查控,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银行及网络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等财产。法院已将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全部查封,但因该机器设备价值较大,且与他人所有的生产线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不宜拆分处置。


天壕环境在2020年年报中对宁投新华披露的信息并不多,只是体积其享受财政部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述资产减值公告显示,其对宁投新华的资产可回收金额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测试。


此前公告显示,宁投新华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铁合金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天壕环境控股子公司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投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宁夏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硅铁矿热炉配建余热发电而专门设立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时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9MW。


频繁的资产买卖


官网显示,天壕环境于2012年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工业节能余热余压利用领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了规模化快速扩张,目前成为国内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事余热发电节能服务的领先企业。


2018年和2019年,天壕环境已连续两年营收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双降,且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超过了44%。


到2020年,天壕环境业绩有所复苏。2020年报显示,全年营收约为16.93亿元,同比下降6.28%,归母净利润约为5581.33万元,同比增长18.33%,扣非后增长135.96%。


在此之前,天壕环境一度展开瘦身动作。


4月7日,天壕环境发布公告,其与北京清新技术股份公司(002573.SZ)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就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目标资产由16家分公司调整为14家,常宁和正大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不纳入交易范围。同时,收购价格由7.219亿元调整为6.7026亿元。第四和第五笔付款也有所调整。


其次,天壕环境控股子公司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投公司”)与清新节能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茂华”)股权转让合同也签署了补充协议,将转让款由8406万元调整至7750万元。此外,天壕环境、宁投公司与清新节能于2020年12月3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也作相应调整,包括业绩承诺计算中剔除了常宁和正大分公司的数据。


天壕环境此前披露公告,16家分公司投资总额为10.121亿元,装机容量总共168.5兆瓦,分公司的合作期限均为20年。正大分公司位于河北邢台,属于玻璃行业,投产年份为2011年7月和2012年3月,投资总额为7805万元;常宁分公司位于湖南常宁,属于铜冶炼行业,投产年份为2016年10月,投资总额为2805万元。


天壕环境披露,转让完成后,余热发电项目资产组、重庆渝琥及宁夏茂烨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月26日,天壕环境公布临时股东大会结果。共有7名股东几股股东代表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25.16%。全票通过了转让资产及子公司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天壕环境也在置入资产。2021年4月13日,天壕环境公告拟与控股股东天壕投资、恒银科技(603106.SH)全资子公司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天壕环境和天壕投资按49%、51%的比例共同出资收购恒银通持有的北京灜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润科技”)100%股权,交易作价5918.24万元。


公告显示,瀛润科技主要资产为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22层2座2201的用途为办公用房的商品房,资产结构单一,无员工,尚未有业务发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该商品房土地面积约为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39.78平方米,存在结构改造,为单独的两层。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查询发现,该商品房地址对应的地理位置为万通中心,总楼层为23层,竣工时间为2006年12月。万通中心官网显示,以750平米为例,日租金为每平米9元,月租金约为20.53万元。


天壕环境称,上述交易是获得房屋的49%所有权和使用权,预期未来将与天壕投资分别于22层、22A层经营办公,解决公司业务部门办公场所分散和设施条件受限等问题。交易标的的定价是协议三方在基于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梁辰 编辑 陈莉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