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5月1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雨润食品发布公告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南京雨润与安徽福润及相关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0年10月,雨润食品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南京雨润、安徽福润的债权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两家公司进行重整。2021年2月,基于南京雨润与安徽福润及另外42家内地公司的高度关联性,南京雨润管理人已向法院提交申请合并42家内地公司进入南京雨润与安徽福润重整申请案中一并重整。4月30日,雨润食品获悉,法院已裁定对南京雨润与安徽福润及相关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雨润食品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约为59.73亿港元。雨润食品表示,根据公司的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获的资料,目前上述未偿还的银行贷款金额没有重大变化。此外,雨润食品未收到因合并重整申请或合并重整而违反借款契诺的相关债权银行通知需要立即还款。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