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会上谈到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熊孩子”的“护身符”的问题。


郭林茂说,首先,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其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一个承载着中华未来希望的特殊群体,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极个别未成年人有了罪错,就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其三,未成年人是一个重要群体,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又是一个弱势群体,心智不成熟,认知水平低,自控能力差。少数未成年人违反法律,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归于我们成年人,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未成年人自身。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的手段进行挽救,让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拥有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李京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