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康得新在A股的最后一天。


曾因财务造假轰动整个资本市场的康得新,终于走到了它在A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收盘,康得新跌4.76%,股价仅剩0.2元,总市值为7.1亿元。而在高峰时,康得新的市值曾接近千亿元。


千亿白马股走到退市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有关康得新的动态始终牵动着外界神经。自2019年1月起,康得新开始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公司逐渐因资金紧张而陷入经营困境。随后,证监会开始对康得新展开立案调查,并两度举行听证会、两度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间,康得新也两度更换管理层。随着调查的深入,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归集、虚假采购合同等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4月6日,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4月6日,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康得新迎来了终局。


康得新5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1]1号),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对康得新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曾经的千亿白马股康得新,终于退出A股舞台。不过,尽管确定退市结局,但围绕康得新案仍有许多疑团尚待解开。


122亿去哪儿了?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给出答复


2019年1月,康得新首次出现债务违约,账面拥有122亿货币资金却无法还债,这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关于资金去向最早的公开信息出现在2019年1月,彼时,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此后,康得新时任三位独立董事杨光裕、张述华和陈东,公开提出了对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一季报的共同异议。其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某银行的存款余额共计逾122亿元,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该银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


2019年7月5日,证监会首次对康得新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康得新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表示,康得新与康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2014年-2018年分别为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这实质上是康得新向关联方康得集团提供资金、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的行为,构成康得新与康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不过,在2020年6月28日重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证监会将“大股东康得集团资金占用”修改为“康得新银行存款虚假记载”。


证监会指出,康得新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包括2018年披露的144.68亿元,这含有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该银行银行账户余额122.09亿元。而因资金被大股东归集,康得新及其各子公司该银行账户各年实际余额为0。


2020年9月披露的处罚决定书,则基本与上述说法一致。


今年3月3日,康得新中小投资者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希望证监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122亿被归集后去哪儿了?为何从资金占用变为虚假记载?报表重溯时不仅122亿全部计提且去向不明,甚至连这些年收到的利息也调整了,难道收到银行给的利息也能是假的?”


3月1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称:“近期,网上个别投资者认为大股东康得集团占用康得新大量货币资金。请介绍一下相关调查认定情况?”


对此,证监会答复称,针对个别投资者质疑大股东康得集团占用康得新大量货币资金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康得新涉案银行账户主要是为了配合财务造假,便于完成虚假销售收入回款。2018年末该账户显示余额122亿元,是累计归集金额,并不是真实的银行存款余额。虚假销售收入回款打入涉案银行账户后,被归集到康得集团账户再被循环用于造假所需虚假销售收入回款,故未有证据证明大股东单方面占用康得新资金。


买康得新的股民怎么办?


Wind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康得新共有13.31万户股东。


康得新退市,这些股东怎么办?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康得新股东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票可在股转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有专家建议,投资者可参考康美药业索赔路径,由投保机构代表诉讼索赔,理性维权。


证监会对此也有表态。“在退市过程中,我们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我会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证监会表示,“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积极塑造良性市场生态,这是对投资者最有效、最有力、最根本的保护举措。”


记者 肖玮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