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清廉浙江官微消息,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绍兴市监委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综合处原处长裘茂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裘茂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反规定向律师借款,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案件诉讼、执行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裘茂金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裘茂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绍兴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裘茂金简历


裘茂金,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浙江嵊州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文化程度。


1982年10月至2021年3月 部队服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干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执行员、综合管理室主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处副处长、执行综合处副处长、执行局副局长、执行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编辑 赵熹

来源:清廉浙江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