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苑苏文 实习生 何欣雨)“高铁”、“动车”禁烟已经普及,但俗称“绿皮车”的普速列车仍配置吸烟区。今年初,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就两列普速列车未能控烟的问题,起诉相关铁路运营方。

 

新京报记者获悉,这起公益诉讼双方于6月8日调解结案。《民事调解书》显示,在K41/K42次快速列车和Y535/Y536次旅游列车内的吸烟区,将会采用对烟灰盒进行遮挡、封堵、改造等适当方式进行取消,不再设置吸烟装置,并取消吸烟区标识,进行控烟提示。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4日,即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受理了起诉。案是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无烟列公益诉讼受社会关注。

 

记者就普速列车吸烟区问题联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铁路公司”),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2020年1月,绿发会工作人员在绿皮车吸烟区检测,空气质量显示“爆表”。受访者供图

 

绿皮车车厢接头处空气污染严重

 

早在2017年,一名女大学生因在普速列车K1301上遭遇“二手烟”,而将负责运营的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2018年6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令哈尔滨铁路局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这被称为普通列车禁烟第一案。在这起案件的判决中,法院认为,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从而实现全车禁烟,有利于公共环境和公民健康的保护。然而,在其他“绿皮车”上,乘客“吞云吐雾”的现象仍然存在。

 

《民事调解书》上记载, 2020年1月11日、2020年12月22日,绿发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北京与张家口间的普通客运列车进行了现场检测,分别乘坐K42次和K41次列车,运行区间途经北京站、沙城站、宣化站、张家口站,时长近4个小时,都是全封闭的空调列车。绿发会工作人员表示,选择这趟列车,是考虑到北京和张家口都通过了地方性的控烟条例。

 

当日北京市空气清新,但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空气监测仪显示,K41/42在行驶过程中全部车厢和车厢接头处空气污染严重,车厢中部PM2.5最高为373μg/m³(微克/立方米)、PM10最高为432μg/m³、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最高为2.749μg/m³、甲醛最高为0.011μg/m³;而在车厢接头处的指标“爆表”,记载的PM2.5最高为999μg/m³、PM10最高为999μg/m³、TVOC最高为9.999μg/m³、甲醛最高为0.218μg/m³。

 

作为专家证人,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崔小波曾参加过其他诉求绿皮车控烟案件的法庭调查。

 

崔小波告诉新京报记者,绿皮车作为我国最早的一批客运火车,其设计仿照苏联上世纪50年代的设计,在车厢中保留了烟缸,“最早的时候每排座位旁边都有烟缸,现在已经拆除了,铁路部门保留了车厢中间连接处的烟缸,也就成了所谓的吸烟区。但现在普速列车进行了环境改造,所有车窗实行封闭,便于空调使用,还保留吸烟区就不合适了。”

 

据崔小波介绍,北京控烟协会曾组织工作人员到绿皮车厢连接处检测烟草烟雾的PM2.5数值,“车厢外大气在80μg/m³时,车厢连接处有人吸烟,车厢内能达到560μg/m³以上,经常使数千名旅客处于重度空气污染的环境中,这是十分不安全的。”

 

崔小波提到,列车上还经常会有旅客突发疾病的情况,“这其中有些旅客很有可能是烟草烟雾重度污染导致的急性发作。从环境因素上来看,很有可能是列车上没有为多数乘客提供安全清洁的空气环境有关。所以,我们积极倡导创建无烟列车。普速列车应该像高铁一样,按照100%无烟环境进行管理,才能保护所有人的健康和安全。”

 

2020年1月,绿发会工作人拍摄到的绿皮车上的吸烟者。受访者供图

 

调解结案,两趟列车取消吸烟区

 

中国绿发会发起的这起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告三方分别是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路北京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路兰州局”)和国家铁路公司。

 

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记载,铁路总公司辩称,国家对普速列车全列禁烟没有明确规定,铁路企业不存在违法行为。其和铁路北京局、以及铁路兰州局的观点中,都提到了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此,他们认为,其他列车的非禁烟区域并不禁止吸烟。

 

在《民事调解书》中,北京市四中院审理后指出,尽管上述列车不属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动车组列车,属于其他列车,但在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民航总局发布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极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中,“各类旅客列车的软卧、硬卧、软座、软座、硬座、旅客餐车车厢内”属于禁止吸烟的范畴。

 

经北京市四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铁路兰州局和北京局将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取消K41/K42次快速旅客列车、Y535/Y536次旅游列车内的吸烟区,采取对烟灰盒进行遮挡、封堵、改造等适当方式进行取消,以及不设置吸烟装置,并取消吸烟区标识,进行控烟提示,倡导绿色出行,在车站、列车加强控制吸烟的宣传。

 

北京市四中院在调解书中还指出,普速列车全列控烟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在目前法律对普速列车全列禁烟没有明确规定、条件还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便铁路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列车控烟工作,创造和谐、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对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为何只明确规定动车全列禁烟,中国控烟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吉雅杰告诉新京报记者,《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脱胎于1989年制定、2004年修改的《运输安全条例》,是针对铁路运输安全方面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它主要是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因为在动车和高铁高速运行中,明火燃点的存在是危险因素。”

 

“从立法宗旨和出发点说,这和我们从环保的角度和从对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保护的角度出发,是不一致的。”吉雅杰说。


编辑 袁国礼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