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广州发改委官网消息,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采取有力措施惠企纾困的决策部署,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现行标准的90%执行,即3.11元/立方米。同时,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非居民用水价格按现行标准90%执行。未完成用水价格分类简化的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与特种用水外,均按现标准90%执行。公告全文如下:


一、降低用水价格


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非居民用水价格按现行标准90%执行。未完成用水价格分类简化的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与特种用水外,均按现标准90%执行。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区发展改革局要及时指导当地供水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并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各供水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价格政策与执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及价格标准做好结算工作;对企业用水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欠费清缴不超过疫情结束后三个月的,欠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编辑 杨利

来源:广州发改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