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7月6日,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平谷区和昌平区,开展为期30天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7月6日上午,平谷区、昌平区分别召开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上,督察组组长强调,此次进驻督察将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两部党内法规开展,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督察除了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还将深入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及其背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一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督察进驻期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5日),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