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为预防暑期学生溺水,湖南省张家界市教育局推出四条硬性措施,分别为推行游泳“训练场”、配备安全“巡逻岗”、落实救护“安全屋”、签订监管“承诺书”。7月23日,张家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四条硬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让学生“学游泳、防溺水、懂自救”,各区县要迅速启动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与校外游泳场馆和社会资源深入合作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条件具备的地方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配建一批标准的游泳池,配齐设施设备,并从在职教师中培训一批兼职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可配建简易游泳池或统一采购充气游泳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暑期向未成年学生进行定点定时免费开放。

 

在配备“巡逻岗”方面,《通知》要求,在村口和危险水域旁设立固定盯守点,安排专职人员盯守,重点对有私自游泳迹象的学生进行劝阻。利用“村村响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宣传防溺水知识。对重点水域要安排专人巡查巡逻,并发动组织村组干部、乡村党员等参加防范学生溺水巡查巡逻和宣讲。

 

“为有效提升应急处突救援能力,重点水域可就近在农户屋中配好‘救生圈、竹杆、长绳、木板’等本地方便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并明确救护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根据《通知》,各区县要统筹组织各相关权属单位和责任单位,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警戒线,在醒目位置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警示横幅标语。危险区域须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

 

此外,《通知》明确,各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全面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并要求学生在暑假完成一篇防溺水的作文或日记。凡发现学生私自下溪河塘库游泳的一律进行训诫,就读学校在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中进行记载并归入档案。与此同时,各校须及时将《张家界市预防学生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发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手中,确保知晓率、签订率达100%。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