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8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通知》明确,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把适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分批稳妥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加强对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在规范日常卫生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适时优化调整卫生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要增加体育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

 

同时《通知》提出,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聘“健康副校长”做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将结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