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源:unsplash 


新京报讯(记者 查志远)近期,对互联网行业的整治持续升级,课外培训、粉丝经济和网络游戏沉迷等进入综合治理视线。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互联网产业下一步该如何发展,成为各界关心的议题。


近日,新京智库举行了主题为“互联网行业如何适应新的监管环境”线上研讨会。围绕“中国互联网行业如何适应新的监管环境,未来如何健康持续发展”话题,来自国家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业内人士进行了讨论。


监管过程中,还需要对数据进行反垄断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所副教授谢丹夏表示,我们国家对平台的反垄断,曾经是很宽松的。现在国家加强监管之后,互联网企业应该思考什么该做,去寻找互联网新的蓝海市场,进行实质性的创新,寻找新的应用场景,或新的业态。


谢丹夏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和以华为为代表的“科技硬创新”有很大的区别。科技硬创新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成本、科研成本,因而需要国家授予的长期“垄断权”即专利来保证企业至少能够收回巨大的科研成本。但是互联网的创新,基本上都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这种创新不需要巨大的投入,所以它的垄断和科技硬创新的垄断性质完全不同,并不需要长期垄断权来维持创新。


谢丹夏表示,最近监管的创新或改革,有可能让国内的互联网企业或者整个行业更具活力,可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去实现其新想法。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长江学者杨东认为,互联网行业的数据监管需要“疏堵”结合。


过去由于监管的宽松,中国互联网产业一度野蛮生长。现在到了该规范、该监管、该整治的时候。这样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从服务实体经济角度来说,互联网产业还是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也不能一刀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表示,从监管政策来看,算法本身就是管理数据,参与创造价值并进行分配。


从企业角度看,虽然监管政策很先进,但是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也会受制于舆论或者社会。如一些民众认为平台在进行剥削,平台并没有创造价值,算法也没有创造价值。企业需要向社会进行更多的解释,表明自身的价值。


企业要发展久远,行业共建非常重要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吴沈括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企业应该深刻反思。企业应该明白监管不是用来应对的,监管是用来拥抱的,是一个和谐共存的关系。此外,行业生态的共建、改造非常重要,单个企业不可能独善其身。在新的生态环境中,需要从国家战略布局高度来看待合规的设计问题。


吴沈括表示,从组织层面来看,需要建章立制,实现流程化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责任阻断的机制。从生态层面来看,一个企业要发展久远,行业共建非常重要。


吴沈括还表示数字经济的脆弱性决定了一个企业绝对没有一个能够实现永远的霸权。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业生态的共建非常重要,这也是确保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


从战略性共生来看,企业需要从产业链的角度对自己做个精准定位,并牢牢的占住这个位置。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也认为,在新的监管环境下,互联网企业需要加强规则共治。平台经济的监管是需要多方参与的协同共治,平台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打造了一个内部交易市场。对于这个交易市场,平台企业具有规则制定权,也需要承担治理的主体责任。平台需要加强自治,通过制定合理规则确保内部市场的竞争公平,努力使平台所有参与方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同时,于凤霞也表示,规范发展是生命线。随着相关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只有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互联网行业创新发展才能走得更远。对企业而言,规范化发展是基本要求,企业需要在合规化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关注,打造更加开放的生态发展圈。只有整个行业繁荣发展的情况下,单个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


其次,价值创造是王道。依赖于资本大量补贴、集中于价格战的竞争,永远只是暂时之计。只有深入挖掘真实的用户痛点和市场需求,构建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真正为用户和股东创造价值,才能构筑起企业的竞争优势。


最后,互联网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企业具有天生的社会化企业基因,外部效应更加明显,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使技术创新更好地服务社会和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借助于网络等技术手段,平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有很多优势。


合规发展将是互联网行业主流趋势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韬认为,未来企业合规发展是主流趋势,中国互联网企业多年来已经享受了促进发展和宽松的产业政策及环境带来的发展红利,一些企业无论是在国内和国际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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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韬表示,我国的互联网监管并没有像欧盟那样严格,也没有照搬美国的模式,而是侧重推动中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可以看出国家并没有限制产业的发展。现在的监管和政策法规更像桥上的栏杆,目的在于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交易秩序安全稳定。


张韬强调,《电子商务法》第三条直接写明了国家鼓励电子商务产业的新业态的发展,国家大力鼓励创新发展,但是发展是有底线的,不能不顾国家安全、经济稳定和伦理道德。作为企业来说,发展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符合国策。


互联网企业要正确认识自身价值


互联网专栏作家关不羽认为,互联网企业在适应监管的问题上,主要还是要对自身价值有个清楚的认识。


关不羽表示,互联网企业事情做对、但话没有说对的事情很多。互联网企业对市场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在包括维护舆论环境方面,互联网企业需要做更多的解释工作。为什么现在对互联网产生大量的误解,原因很多,但是有一个很重要,就是近年来中国整个舆论环境中“反市场”的声音多了。这与互联网巨头过度重视或者只关注流量的因素有非常大的关系。


刘远举表示,网上爆出互联网企业的种种乱象,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从舆论角度说,监管某种程度上是对舆论做出回应。


很多时候政策往往比舆论显得要相对克制。互联网企业的公关更多集中于宣传自己做了很多好事情,但对很多民众来说,被资本控制的互联网企业就是坏的。


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互联网专家刘兴亮认为,互联网企业要适应监管,不能因为项目存在风险,为了不惹事就暂停新项目。


互联网行业应该是传统行业的助力、助手,而不是要颠覆实体行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确实给实体经济做了很多事。“十四五”规划里面也着重提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其中产业数字化就是互联网公司怎样以助理的身份帮助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现在,有很多互联网企业也把To B业务作为自己发展的重点。


新京报记者| 查志远  

编辑|张笑缘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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