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8月26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的挂牌出让公告。相较于7月30日的出让公告,供应的宗地不变,但此次公告中对于地块竞买人的资格要求、购地资金来源、出让方式等均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告,杭州第二批集中供地将于10月12日至10月13日进行出让。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公告中对于土地上限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告显示,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为15% ,“竞品质”宗地的溢价率不高于5%。据悉,此前杭州公布的第二批次土地溢价率上限为20%,其中“竞品质”试点地块的为10%。


根据本次公告,本批次的出让方式也有所改变。即出让地块达到上限价格后,将由此前的“竞无偿移交政策性租赁住房”,转为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告还提出,地块申请人需具备一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才能进入竞买报名资格评审程序。此外,地块竞买人需先通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竞买报名资格和商品住宅建设品质评审,取得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竞买报名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地块竞买。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告中规定,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最多只能参与5宗地块竞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与此同时,本次公告提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