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鹤、蒋国平、罗德彬、帕珠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鹤决定逮捕


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李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蒋国平决定逮捕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蒋国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国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罗德彬决定逮捕


国家电网运行分公司原副局级调研员罗德彬涉嫌受贿一案,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德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帕珠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帕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贾聪聪

来源:最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