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余姚市人民法院通报,以妨碍民事诉讼,对陈某罚款1000元。今年6月,陈某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陈某离婚。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陈某寄送了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开庭当天陈某并未参加庭审,原告向法官提交陈某拍摄的视频,原来陈某因不满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竟然点火烧了传票、应诉通知书。随后,法官立即传唤陈某来到法庭,经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陈某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并写下检讨书。